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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洋委员:

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宁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指出,公摊成“公贪”,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

洪洋委员说,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然而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公摊面积无法测量。”洪洋委员说,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老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去年有媒体曝出,青岛某楼盘11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面积只有60平方米,如此高的公摊简直就是“公贪”,令人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洪洋委员质疑说,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面对高额的房价,公摊面积不断攀升让老百姓多掏了许多冤枉钱,同时,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支出。

“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洪洋委员指出,住宅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的只是公共面积,并不包含入户服务,居民室内卫生和设施维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担费用,为什么物业收费要包含室内面积?而公摊面积并不供暖,多数采暖费却按照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收取,这样的收费极不合理。

为此,洪洋委员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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