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西夏区法院公开宣判全区第一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 郝 婧) 2月7日,记者获悉,近日西夏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宁夏储备粮银川储备库原执行董事、总经理鲁某某滥用职权一案。被告人鲁某某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西夏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经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后,宁夏储备粮银川储备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库”)与宁夏某生物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油脂公司”)开展油脂定向收储销售合作。合作期间,时任银川库负责人的鲁某某滥用管理职权,允许某油脂公司突破合同约定的“出库时先款后货”原则,任由某油脂公司自行使用油脂并拖欠货款,通过指示工作人员出具虚假的出库单、作假账以及不使用宁储粮管理公司统一配备的动态监管应用系统等方式,掩盖库存账实不符的事实,导致某油脂公司拖欠油脂款数量逐年增大,至2020年8月双方合作结束时某油脂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偿还债务。鲁某某在履行与某油脂公司开展油脂合作经营业务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造成银川库经济损失人民币32737672.8元。

西夏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某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具有徇私舞弊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鲁某某案件是我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的第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自治区、银川市粮食系统的40余名干部旁听了庭审。

--> 2022-02-09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42056.html 1 西夏区法院公开宣判全区第一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