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 静)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发布,确定23个单位为“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自治区级劳动实践基地”,给予相关支持,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劳动教育基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命名,并摘牌;发生安全事故的,即刻摘牌并追究相应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与基地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建立一套责任清晰、权责明确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工作机制,按照“谁开展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劳动教育审核备案制度,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日程监管和管理。各中小学将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的参与度和劳动效果进行记录与分析,并及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情况和成效纳入年终学校综合考评,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据悉,被命名的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将不断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健全机制、配齐队伍,提升劳动教育服务能力。并充分利用基地特色资源,建设和完善具有特色的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设计与开发适合不同学段的实践性劳动教育课程内容,打造一批学习教学任务明确、资源特色突出、劳动教育功能显著的中小学劳动实践类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