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1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1年全区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总体改善,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3.8%,完成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全区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5降1升”,PM10、PM2.5、SO2、NO2、CO分别下降4.6%、18.2%、13.3%、10.7%、14.3%,O3上升4.3%。其中固原市O3同比升幅最大为7.3%,其他地市及宁东基地都不同程度上升;PM10除中卫市同比持平,其他地市及宁东基地均下降;全区各地市及宁东基地PM2.5同比均下降。
黄河干流宁夏段连续5年“Ⅱ类进Ⅱ类出”。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总体稳定,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为80.0%。22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五地市及宁东基地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固原市、宁东基地、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宁东基地、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和石嘴山市。8个市辖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原州区、沙坡头区、利通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惠农区、大武口区。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西吉县、红寺堡区、盐池县、灵武市、中宁县、同心县、青铜峡市、永宁县、贺兰县和平罗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五地市及宁东基地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宁东基地、固原市、中卫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泾源县、隆德县、西吉县、彭阳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原州区、海原县、同心县、中宁县、利通区、贺兰县、平罗县、红寺堡区。
排水沟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地级城市(固原市无考核断面除外)及宁东基地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基地。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沙坡头区、中宁县、青铜峡市、永宁县、利通区、兴庆区、灵武市、金凤区、大武口区、贺兰县、惠农区、平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