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振星) 12月30日,记者从2021年全区药品监管领域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动我区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据了解,《实施意见》对我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功能进行了完善,推动同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免疫规划综合信息平台、药检院LIMS系统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对企业信用等级实施“记分制”的精准信用监管模式,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细化完善“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4个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启动了信用管理信息化功能模块研发升级,加大了信用信息公开力度。
精准实施专业监管和阳光监管,出台了我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审评通过了104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完成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扩项141项。推动上海华源药业(宁夏)沙赛制药有限公司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全域创建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进一步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各类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0%,减免企业收费29.2万余元。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我区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得80.19分,在公共安全领域6项指标中居第二位,超过全域创建确定的7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