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8日,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讨论《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拟表彰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建议名单》,通报了委员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建党百年主题,推进党建工作与提案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887件,经并案后实际交办提案485件,分别交由全区80家部门和单位办理,截至11月底,已全部办复。
一年来,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注重发挥重点提案示范引领作用,确定27件提案作为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38次,促进提案建议的落实和协商成果转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加大提案“撤、并、转”力度,提升了立案质量,并案率为24%。加强“清单式”管理,提升了提案管理水平,提交“清单式”提案和实际交办提案分别比上年提高45.9%和39.1%。创新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定《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第三方评价实施细则》,专门分版块对重点提案督办情况进行评议,有效提升提办双方质量意识。提案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为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2022年,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将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推进工作创新,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提案工作的内在规律,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九个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在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深入调研、精准发力。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服务保障作用,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提案价值最大化,使提案建议更具前瞻性、准确性、可操作性。
(吴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