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1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为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针对性和实用性,我区将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少于1000人。
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大型企业可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规模以上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和学徒职业发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可由地方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统一协调和集中多个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培训。
企业结合技能岗位需求,确定具体培养任务。培养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常识、创业创新、健康卫生等。学徒培训期满后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认定考试,考试通过的按程序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6000元以上。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