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12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紧密结合我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订,增加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保障和其他测绘的相关内容。
《条例》规定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全区地理国情监测,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促进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应用。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测绘成果,做好遥感监测、导航定位等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应用方面,《条例》明确由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公共服务,对卫星导航基准站建设实行备案管理。
《条例》明确除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测绘资质审查、审批外,其余甲、乙级测绘资质由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发放测绘资质证书。规定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国家、自治区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用于政府决策、国防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应当无偿使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提供。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条例》还增加监督管理一章,对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进行规定。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资质、成果质量、地图市场等随机抽查机制,信用信息公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管理、数据传输、应用服务监管,建立相关制度,完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