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 婧) 近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受理一起保健品买卖纠纷,综合庭法官韩亚茹在两日内高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当场退还4200元货款。
据了解,原告薛某某是一名老人,2019年8月他在被告经营的保健用品店购买保健产品并支付了现金,后原告消费了部分产品。2020年因疫情原因,被告店铺无法继续经营导致关闭停业,原告找到被告要求退款,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并报警及联系居委会处理。后经过派出所调解,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情况说明1份,写明原告尚有部分保健产品未提取,现因店铺经营状况已无法提取,同意更换为其他产品,并列明了具体产品。后原告不同意选择产品,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款。被告不同意直接退款,且其因为店铺倒闭也没有能力向原告直接退款,只能提供产品。法官耐心细致向双方释明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之间的诉讼主体区别以及责任承担问题,同时从双方系邻居关系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向原告退还了4200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