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01版) 对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经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长或负增长。
同时,企业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在工资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资总额预算内,合理确定本企业2021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非国有企业应积极主动地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参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21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发挥工资指导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