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相关通知,要求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
通知指出,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机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各市县目前专账资金节余情况,结合下半年各地培训任务和预期将要完成项目任务计划,将各市县专账资金纳入自治区统筹范围,全区调剂使用,以解决部分市县专账资金不足问题,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各市县要继续落实好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及易返贫致贫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下同)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政策,不得因户籍和地域限制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支持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并给予相关补贴。适当放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龄限制,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结合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形成的新就业需求和新就业形态,支持各地探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网络直播带货、无人机驾驶员等新业态、新工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十四五”期间,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坚持克服困难常年招生,不间断为我区经济建设输送技能人才的技工院校基础建设工作,对持续招生并积极参与和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的技工院校,根据招生人数和在校生规模,按相关要求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