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于2022年6月前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要加强立法释法工作,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时,不得以其他行政管理措施的名义变相设定,规避行政处罚设定的要求。依法合理设定罚款数额,坚持过罚相当,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依法先以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设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且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对相似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设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超过上述限额的,要报国务院批准。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坚持执法为民,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四是持续改革行政处罚体制机制。要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科学合理下放行政处罚权,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五是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