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等系列办法,为自治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快速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但仍未能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积极作用。建议对于高层次人才的使用和激励建立对话通道,建立高层次人才意见建议直通车渠道,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智库作用。针对高层次人才典型代表调离宁夏情况,建立高层次人才的离宁挽留机制,健全引才、用才、育才、留才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年度座谈会机制,听取高层次人才的诉求,改善人才干事创业的环境,广泛征求高层次人才对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