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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部署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

本报讯(记者 陈 敏) 10月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1-2022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重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深化烟尘污染治理,细化扬尘污染管控,实化煤尘污染管控,深化汽尘污染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努力减少污染天气,增加优良天数,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从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3月31日开展。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党政同责的“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2021年年底前完成10条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超期未完成的停产整改。未按时限完成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生产设施,原则上停产整改。合金、电石、铸造、焦化行业执行冬春季错峰生产,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干洗行业VOCs治理。强化餐饮油烟管控,确保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大于90%,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95%。强化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管控,探索使用高空瞭望、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升管控效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期间,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2021年年底前,煤炭、矿石等干散货货场、堆场、物料堆场(交通干线、铁路货场等)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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