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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献力

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协商

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工作基础薄弱,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的法规制度。为填补我区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空白,保持我区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制定相关条例势在必行。”近日,在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立法协商座谈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述文清晰明了地介绍了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

“《条例》在经过相关会议初审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与我们联系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对《条例》的修改建议。收到邀请后,我们联系了相关专委会,推荐了熟悉环境治理、土壤防治方面情况的委员,并提前将《条例》发给大家。希望各位常委和委员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自治区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汪敬说。

自治区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哈莹说,土壤污染防治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条例》中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设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议建立一种信息公开的交流机制,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明确公众参与的渠道方式。

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李锋和哈莹的意见不谋而合。“设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应该增加公众参与的内容。《条例》中指出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还应该把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这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李锋建议,进一步明确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责任范围,使《条例》的作用发挥得更好。

自治区政协常委、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俭伟在仔细阅读并研究《条例》后发现,在预防和保护部分,缺少生活垃圾怎么有效管理的内容。他建议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其中。

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管理室副主任陈凯说,法律责任部分不太明确,建议根据相关条款,对法律罚则进行完善。

……

两个多小时的会议上,10位自治区政协常委和委员热烈讨论。

“立法工作需要凝聚全社会的智慧结晶,集腋成裘。”听完大家的发言,杨述文表示,委员们的建议很到位、很有针对性,他们将进一步仔细研究,最大程度吸纳各位委员的意见,让《条例》更具体、细化,操作性、实时性更强,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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