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散居和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和机制
要加强对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散居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与所在地区和城市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灵活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网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一、在宣传报道和文艺创作中要防止出现伤害少数民族的问题
正确深入地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物、事件,反映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在新时期生产生活、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化,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文学、艺术、出版等部门,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同时也不断出现一些歪曲、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作品,成为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要防止出现伤害、侮辱少数民族的事件发生,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进行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有关部门要把这些教育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更多地了解少数民族,树立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深入了解和正确反映少数民族的生活。
(三)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评价、描述各民族的历史和历史人物以及民族间的关系。
(四)掌握好政治问题与学术问题的界限。对于民族研究中的学术问题,即使出现错误观点,只要不是有意歪曲、恶意贬损,也不要乱戴帽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