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我区制定印发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9月1日,记者获悉,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入库、出库、储存、消防、安保监控、外来人员进出库区方面管理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切实提高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管理水平,确保储备物资高效调运。

《制度》明确,采购入库的应急救灾物资送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入库时须邀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物资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仔细清点出库物资数量,做到“人不离库、件件过目、动碰复核、监搬监运”。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存保管,应依据物资的属性、特点规划储存,合理有效地发挥仓储功能。储备库区应当指定一名专门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在安保监控管理方面,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监控人员每日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严禁外来人员在储备库夜间留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储备库的车辆,登记后听从门卫的指挥,其他车辆严禁进入储备库。

--> 2021-09-02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36472.html 1 我区制定印发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