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干警奔波千里,先后前往内蒙古、山西,累计耗时4天,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出售抵押给第三人的两辆涉案车辆,并扣押、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挽回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事情要从2018年说起,两起案件均为被告在原告处以分期方式购买车辆,未按期付款并私下将车辆抵押给第三人后出售,经兴庆区法院审理,判决解除被告李某某、胡某某与原告银川某汽车服务公司汽车买卖合同,并向原告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及违约金86余万元。两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方式查找涉案车辆,但都没有结果,案件承办人开始了漫长的“寻车之旅”。
直到今年7月下旬,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分别在山西和内蒙古发现涉案车辆踪迹,法院随即调派执行干警出省扣押车辆。第一站来到了山西省临汾市,执行干警在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了涉案的其中一辆汽车,当执行干警联系到“车主”时,他称自己购买车辆时手续齐全,并无异常,在执行干警向其出示生效法律文书后,他又辩称该车辆实际占有人是其朋友,自己无权处理。执行干警向他阐释了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他自愿“放弃抵抗”,向执行干警交还车钥匙并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执行干警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找到了另一辆涉案车辆,但一自称是车主的男子出现阻挠执行工作,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为了确保车辆扣押成功,执行干警向集宁区法院寻求协助,该院执行局调派执行干警前往派出所协助执行工作。经过两家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该男子态度逐渐缓和,并向执行干警表达歉意,表示认识到了购买抵押车辆的后果和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执行干警随即办理了扣押手续,车辆被成功执行完毕。至此,这两起历时3年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