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指政府将面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并以市场化、契约化的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最后根据择定者或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的行为。
“通过多次调研发现,我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还存在购买资金不稳定、购买力度不大、购买周期短、招标过程人为操作化严重等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曾秀平告诉记者,为了不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老百姓受益。今年,她提交了《关于建立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案指出,目前我区主要以民政部门作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单位,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是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宁夏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宁夏社区公益创投项目三大购买项目。但是由于购买主体少、购买项目数量少、购买资金不稳定,满足不了我区老百姓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建议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的稳定性。
“目前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周期均为半年到一年,属于半年或一年一签合同。如果在购买资金稳定的基础上也是一年一次招标,一年一签,周期较短,服务不持续,很难体现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曾秀平说,区外一些地区如海南、广西、山东、厦门等地区已经走在前列,一次招标签一次合同购买周期为3年或5年,确保了服务团队、服务成效能够常态化。建议延长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周期,保障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效常态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