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束 蓉
“我就是走了,也希望能为社会作点贡献。”6月10日凌晨,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的梅子生命定格在51岁,在她离世前向自治区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表达意愿——要将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捐献给社会。6月11日、17日,两名饱受失明之苦的眼病患者接受了梅子这份特殊爱的馈赠,重见光明,迎来“新生”。
梅子是一名老师,热爱生活、关爱家人、勤奋工作。2020年,当她得知自己患有绝症后,她说:“我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我要早做准备”。2021年4月12日,梅子打电话联系自治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达捐献意愿,希望去世后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让眼病患者重见光明,为医学教学研究作些贡献。4月20日,梅子在家人的见证下签署了捐献志愿书,完成了她的捐献意愿。6月10日,梅子逝世后她的家人在悲痛中协助医务人员完成了捐献。
虽是微光,足以给人温暖力量。今年4月21日,48岁的志愿者胡杨林(化名)和病魔持续斗争多年后,安详地闭上了双眼。按照其生前意愿,家属同意捐献眼角膜和遗体,实现了全家共同的心愿,胡杨林家人同样表示:“能为国家社会作点贡献,我们很满足。”
今年5月27日16时38分,27岁的艾雯与病魔顽强搏斗两年后安静地离开了世界,生前她多次叮嘱父母捐献自己的眼角膜,用生命最后的微光完成最初的医者梦。随后,2名患者在艾雯的帮助下重见光明。
据自治区红十字会统计,目前,宁夏眼角膜、遗体捐献志愿登记已达到1185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