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莹) 5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并以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1号文件印发。
《措施》紧紧围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聚力综合竞争力提升,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聚集生产要素配置。旨在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推动解决企业设立、经营、发展、退出中的各类问题,努力建设审批更快、流程更简、监管更准、服务更好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措施》遵循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体例,具体由六大部分构成,共80条改革措施。前五个部分包括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涉及自治区14个牵头部门,第六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广泛吸收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政务环境、公开透明监管环境、公正公平法治环境、宽松有序创新环境和强化推动落实上下功夫,力争我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提升。
据介绍,2020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制定实施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48条,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推动了我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银川市经验写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加两变”改革被国家工改办作为典型经验以2020年1号文件在全国推广。我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已连续三年排名西北地区第1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自治区迭代出台了精准有力的改革举措、完善了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了措施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