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敏 文/图
2018年宁夏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首个“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在资源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治理模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互联网+教育”焦点问题,近年来,自治区政协委员先后提交《关于制定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性建设标准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办好高质量人民满意教育的提案》等提案,紧扣教育改革步伐建言献策。委员们建议制定“互联网+教育”示范性建设标准,制定“互联网+教育”示范性建设标准体系,制定“互联网+教育”的分级分层次行业管理和教学标准,加快对“互联网+教育”新教学模式的成果总结、提炼和推广,尽快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区推广示范作用提供专业标准。建立“互联网+教育”示范性建设标准制定激励机制,建立教师参与“互联网+教育”改革激励机制,将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纳入职称评定考核范围,对在示范性建设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优先评聘。委员们呼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云”及“宁夏教育大数据中心”软硬件的扩容升级,加快完善“建用协同”的“互联网+教育”建设新模式,加大日常应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做好课堂教学和信息化教育技术的深度融合。及时推广应用中南部县区实施的网络在线课堂“一托二”模式及疫情防控下空中课堂等具有良好效果的做法,进一步加大对老师培训,有效破解农村乡村小学教师短缺问题,大力提升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