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4月19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获悉,该院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汇聚公益诉讼保护力量,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重点开展公益监督。
2021年1月,金凤区检察院调查发现芦草洼滞洪区东堤泄洪闸东北侧、东堤坡脚外30米范围内倒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黄土覆盖的方式填埋。该院认为滞洪区是江河防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上吞下吐”的功能,对河段分泄洪水起到削减洪峰或短期阻滞洪水、保障地区防洪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填埋于洼滞洪区堤脚外的垃圾不仅影响滞洪区行洪安全及周边水工程环境,造成土壤污染,而且不利于及时发现渗漏、管涌等险情,存在堤防安全隐患,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滞洪区管理,及时对填埋于洼滞洪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予以清理。通过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影响滞洪区水工程环境及水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滞洪区防洪及堤防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整改,对占地1.1亩、总量约465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予以清理,恢复该地段原有地貌。并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巡查频次、落实监管责任、责任倒查等方式,切实提高滞洪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水平,实现防洪保护、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综合治理目标。
金凤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公益监督理念,积极回应群众期盼,立足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