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2015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文件,要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依规经营,且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工商联在提交的提案中反映:在后期审核中,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被剔除出补贴范围,且近几年也未作出具体解释和明确的规定。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为了政府化解经济环境影响、防范失业风险,进而营造和谐社会。近年来,全国各地为推进人力资源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逐步将劳务派遣单位纳入稳岗返还补贴范围。”自治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谈到,如:河南省2019年起对劳务派遣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做出调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均可与其他企业享受相同的稳岗补贴政策;湖南省2020年明确“从事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作为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享受一般稳岗返还”。
建议参照其他省做法,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与用工单位达成的稳岗补贴资金归属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出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自用职工返还资金发放至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属于中小企业的用工单位并由用工单位实际出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派遣职工,返还资金发放至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转至用工单位。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取稳岗补贴,实现稳就业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