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记者获悉,宁夏于2020年年底启动了全区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调查组历时4个月,完成了全区54处石窟寺及石刻(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新发现石窟5处)基本信息、保护现状、病害类型、存在问题、保护建议等方面的调查核实工作,形成一窟一报告、一窟一对策的翔实资料数据,对下一步开展全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有8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035件/套。宁夏境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陕甘片区、陕甘宁片区、长征片区共覆盖吴忠、固原2个地级市,盐池县、同心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原州区7个县(区),同时开展了全区革命文物普查,编制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
我区近日将召开全区革命文物暨文物保护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力争全面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马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