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红霞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四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三带头”。
日前,吴忠市在全区率先制定《推进统战工作“三带头”“四纳入”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为做好统战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制度完善,‘三带头’‘四纳入’被赋予新时代新内涵,我们顺势而为,制定《工作措施》,将统战工作‘三带头’‘四纳入’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吴忠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工作措施》既是深入推动中央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也是总结经验做法、转化实践成果的有益探索,为统战工作“管常管长”提供了制度支撑。
吴忠市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三方面职责7项“带头任务”,切实推进各级党组织把统一战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积极研究统一战线工作,真诚支持多党合作,先后协助民主党派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奶产业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调研活动,主动解决村集体经济债务化解、城乡医疗统筹等问题。成立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切实做到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解决统一战线相关问题。
按照《条例》“四纳入”要求,把统战工作特别是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点研究工作、重点解决问题、重点推动事项,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任务。吴忠市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赋分3分,增加了考核权重。将同级统战部门提供的各地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一战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报告作为政绩评价、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奖优罚劣的重要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吴忠市实行定量列账单,以定量的方式,丰富“四纳入”内涵。具体细化为11个方面的“纳入”,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统战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学习不少于2次,干部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每年开展专题辅导不少于1次,开展联谊交友活动不少于1次等作为考核的硬性指标。并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吴忠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吴忠市委对各级党组织政治巡察内容之一。2019年以来,市委先后开展5轮巡察,巡察党组织46个,巡察出各单位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问题35个,通过巡察“利剑”,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吴忠市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统战工作“三带头”、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统战工作“四纳入”职责与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全面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统战工作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工作相融合。
自将统战工作“三带头”“四纳入”以工作措施的形式明确下来后,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强化了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绝对领导得到贯彻落实,也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统战工作的政治意识,确保了统战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工作措施》把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市委对各级党组织的多项考核之中,并进行量化细化,更加规范具体、易于操作。”吴忠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说,《工作措施》从学习理论政策到推动工作落实,对做好统战工作进行了全面定责、定标、定向、定量,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什么是统战”“统战干什么”“怎么干统战”有了明确的认识。
通过“硬核”措施,“逼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学会做统战工作、善于做统战工作,在实践中提升了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