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我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目标和新要求。但就实际而言,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尚未建立,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中医药的发展。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李珺提交提案,建议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医保支付方式。
李珺表示,目前我区中医医院医保支付方式参照综合医院执行,按病种付费、按分值付费等都按照综合医院西医病种制定,不能凸显中医药特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较低,不能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有部分技术创新项目、新设备治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没有收费标准,也未纳入医保范围。
李珺建议,建立我区独立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针对部分中医适宜技术等出台相应的收费标准。全区各级医改部门应根据辖区实际,适度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有助于提高中医医务人员积极性并推进“西学中”,吸引更多医务人员投入中医药创新发展事业。并将符合医保规定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治疗性医院制剂和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等纳入医保范畴。 (马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