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蔺 津) 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区和甘肃、内蒙古两省区签订了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框架协议。
据介绍,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是预防和应对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有效保障。我区与甘肃、内蒙古两省区涉及的跨界河流主要包括黄河干流及其支流。其中,我区与甘肃互为黄河干流和苦水河、葫芦河、泾河、渝河、蒲河(安家川河)、洪河(红河)、茹河等河流的上下游省份,与内蒙古互为黄河干流和都思图河等支流的上下游、左右岸省份。
该协议明确提到,各方要将黄河干流及其支流等河流水污染防治作为各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纳入各自行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流域水生态环境污染影响。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的原则,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统筹推进饮用水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共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上下游沿线的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确保上下游饮用水安全,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完善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协议还从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环境监测、污染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环境执法和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就跨界流域可能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作出明确了要求。
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发生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上游省区政府要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向下游省区通报污染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切断污染源、第一时间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第一时间与下游省区政府会商,上下游联动,共同把污染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