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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将全力支持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推进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凡符合条件的我区各类企业均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宁夏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按流程向自治区人社厅申请备案。已备案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面向本企业职工包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在属地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技工院校经备案可对本校学生、属地企业和社会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科学设定评价内容,对学生的认定可考虑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综合评价学生的能力,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采取“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的方式开展认定;对社会劳动者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开展认定。

符合备案申报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部门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服务平台,按流程向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备案。属于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或者尚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部门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不能申请备案。已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要严格遵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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