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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154家企业获批 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1.14亿元

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计划的通知》,石嘴山市宁夏德昊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154家企业列入后补助资金计划,获批资金1.14亿元。

“享受后补助资金企业数量和资金总额较上年大幅提升,分别是上年的33.9%和55.4%,极大的激发了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信心和决心,为助推石嘴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石嘴山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自治区后补助分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其中,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是指最高按照税务部门开展加计扣除时确定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10%,给予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标准最高提高到15%,支持资金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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