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 静) 2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教育督导要重点抓好的5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法规体系。制定《自治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制定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增强教育督导权威性。协调自治区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启动修订《宁夏教育督导条例》立法程序。并将做好自治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自评,指导各市、县(区)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聘请专家组开展网上评价,对30%的市、县(区)实地督查,对2020年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扎实开展“双减”工作督导。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为2021年教育督导的头号工程,纳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开展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发布督导报告,采取追责问责、约谈整改、评估“亮红灯”等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委托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对2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强化监测结果研究与运用。并运用“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系统平台,做好与宁夏教育云大平台的对接。遴选1至2个县召开全区督学责任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广督学责任区规范化建设经验展。抓好督学培训培养,举办2期全区督学培训班。委托宁夏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举办首届宁夏教育督导高峰论坛,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