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银川市商务局建议:

无必要暂停采购、邮购、网购进口商品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2月5日,记者获悉,为防止新冠病毒从国外进口商品物品传播风险,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对国外进口商品物品疫情防控要求,银川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国外进口商品物品疫情防控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建议各相关企业、广大人民群众,如无必要,暂停采购、邮购、网购进口商品物品。

《告知书》要求,全市所有企业,要对本企业进口商品物品的存量进行全面排查。如有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物品,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地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和分管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对排查出的国外进口商品物品,要严格进行全面消毒,单独存放在转运区,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要配合做好对进口商品物品、接触人员、存放环境的核酸检测。对购进的进口商品物品未经消毒处理和核酸检测的,不得开箱使用,不得对外流通、加工、销售。对直接接触进口商品物品的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保证自身安全,避免传播风险。

全市有国外进口商品物品业务的企业,要加强对进口商品物品的日常监管,主动报备,及时进行消毒和检测,各相关企业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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