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散装食品问题一度是食品卫生监控盲区。如何有效解决散装食品卫生问题?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张杰提交“关于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呼吁让散装食品不再“散漫”。
“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是那些没有进行包装即进行零售的食品。因为价格便宜且方便挑选,散装食品非常受消费者欢迎,无论在商场超市还是在集贸市场,随处可见,品种繁多。”张杰谈到,在调研时,他发现很多商户并未配备散装食品专职卫生管理员,索证索票制度形同虚设,无证经营、上岗现象仍然存在。销售货架和分装食品标签不规范,货架上的标签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标注,尤其是在农(集)贸市场等地方销售的散装食品无标签现象普遍。此外,由于同一品种的散装食品存放容器固定,销售者对不同批号的食品无上货日期登记。有的商户对散装食品均采用开放式货架,直接摆在卖场中任顾客自行挑选,无任何防护、隔离措施。
他建议严格散装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加大对销售散装食品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逐户排查,严格问题整改,将安全隐患消除工作落实。严格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经营设施(工具)、贮存条件、管理人员、标签规定的要求。散装食品销售者要按照规定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对标签进行及时更新。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无接触服务管理,要求大、中、小型超市(食品商店)对坚果类、裸装蛋糕、果脯类等散装食品采取预包装式销售,即提前将商品进行包装后销售。对农(集)贸市场上的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落实防尘、防蝇、防鼠,引导商家尽量预先进行分装或严格使用加盖容器盛放。若无法确保分装销售环境的安全卫生,则禁止拆零销售。严格防疫措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