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非现金交易的电子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对电子支付的依赖度也逐渐增大。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中,来自民革界别的自治区政协委员马刚建议,规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经营行为。
近年来,因拒收人民币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报端。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就在其官网发布了《严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文章,点名对银川顺泊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等16家单位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拒收现金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进行了5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拒收人民币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必须严肃整治。
马刚委员建议,人民银行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让全社会了解到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大力规范支付机构的营销宣传行为,防止过度夸大“无现金社会”而误导商户和消费者,避免将现金使用与非现金支付对立起来。
“向消费者广泛宣传拒收人民币的投诉热线,对拒收人民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惩戒措施,并将惩戒信息向社会公示。”马刚委员建议,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现金服务保持必要的人、财、物投入,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提供现金服务。提升城乡地区自助取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的密度、功能和易用性。合理投放小面额人民币,便于商户找零。提高人民币清洁度,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