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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攻击客车司机 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日前,贵州一辆载有39人的大客车正在高速路行驶,一乘客突然用安全锤袭击司机头部,司机血流不止。紧急时刻,司机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双手紧握方向盘停稳车辆。随后施暴者被副驾驶和乘客一同制服,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点 评:

与过去发生的攻击公交司机事件不同,这次暴力攻击发生在高速行驶的客车上。可以想见,一旦司机受攻击后对车辆失去掌控,那有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会危及车内几十人乃至其他邻行车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好在司机处事冷静,能忍痛将车辆停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几类行为的处罚。依据该意见,凡是殴打、拉拽驾驶人员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该条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该意见也指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总而言之,对于此类攻击司机的行为,处罚的基本原则就是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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