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西夏区一企业被罚款3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 茜) 1月12日,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6月23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处一企业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于近日结案,当事方被处以3万元罚款。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银川市西夏区一企业厂房作业区内,有一部起重机正在吊装原材料。面对检查,该企业无法提供起重机的使用登记证、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等与该设备有关的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即决定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共有起重机13台,目前有6台正在使用,7台正在办理停用手续。正在使用的6台起重机均于2010年11月份注册,于2018年7月26日检验合格,6台起重机下次检验日期均为2020年4月。该企业使用的这6台起重机查无定期检验记录,已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使用这6台起重设备。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特种设备管理疏忽,造成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在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最终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1-01-13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28298.html 1 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西夏区一企业被罚款3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