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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检察院让“镜头下办案”成常态化

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切实保障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真实性、自愿性,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12月8日,记者获悉,贺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对认罪认罚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

该院第一时间成立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及时总结报告试点工作情况,助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贺兰县检察院还加强与各单位的联动,按照“两高三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开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加强与公安监管部门及院内各部门配合协作,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利进行。该院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模式,利用“两微一端”广泛宣传,在该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滚动播放认罪认罚法治宣传片,积极宣传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录音录像的知晓范围和影响力。

截至目前,贺兰县检察院的远程提审设备已经配置齐全,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且新增设两个讯问室。贺兰县人检察院将继续抓好贯彻执行,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录音录像工作落细、落实,做到规范化、透明化、可回溯,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更加精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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