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 鸣 蔺 津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2020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按照自治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今年10月中旬,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民主监督性协商调研。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实实在在为企业分忧
10月19日,在银川市民大厅里,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看到一派井然有序的景象。“各位委员、企业家代表们,这里就是银川市民大厅,我们将窗口归类,一边是老百姓需求较多的窗口,另一边则是企业办理业务的窗口,归类后可减少排队时间,为快速办理业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市民大厅的基本情况和亮点工作,“不动产大厅深化‘互联网+不动产’模式;商务登记服务大厅‘5113’模式打造开办企业最快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服务大厅聚焦十大举措实现获得施工许可30日新速度……”
当日,在银川市民大厅,调研组一行遇到了宁夏诚信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智,为了办理进出口备案,他不仅带来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等,还请公司法人代表一起来。然而,结果让他十分意外。“我们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网上办体验服务区’填写电子表格,随后拿着营业执照副本到柜台办理业务,全程只用了半个多小时。”潘智告诉记者。
自《条例》颁布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做了大量工作,收到明显效果。今年5月,自治区发改委会同14家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制定了148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性改革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出台“工业21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8条”“应对疫情稳增长21条财政措施”等系列惠企政策,实施减税降费、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减免等特殊扶持,据不完全统计为纳税人新增减负逾140亿元。我区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目前全区企业开办1日办结率已达到91%;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237个工作日压缩至目前平均85个工作日,验收时间从原来180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此外,全区各部门积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加大打击金融违法行为、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保护、确保合同依法执行等工作力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保障。
发挥政协智慧与力量
为优化营商环境“把脉问诊”
早在4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咸辉来到自治区政协,与部分来自企业的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就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进行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上,鲁玮、康锐、杨伟、黄金耀、马玉山、王宁、刘文锦、余正财、赵金田等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分别就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交流发言。咸辉不时作出回应,表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将逐条研究、认真吸纳,充分体现和落实到政府工作中。咸辉还勉励大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把握当前发展机遇,更好融入全区发展大局,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推动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10月15日、16日、19日,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赴石嘴山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银川市相关企业,详细了解了我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和几年前相比,办理各种手续变得简单多了。”
“从审批到建设,各级政府都非常支持。我们的车间仅用一年时间就开始投产,速度足以说明一切。”
……
走访中,委员们仔细了解市场主体对我区营商环境特别是政务环境的所思、所想、所惑、所盼。3天的时间里,他们剥茧抽丝,查摆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政协的智慧和力量,为优化营商环境“把脉问诊”,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动力支持
“建议结合自治区实际,认真梳理总结我区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对《条例》细化补充,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或实施办法。”12月3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交流发言,并对协商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会上,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李文华介绍,目前我区还存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性不够、市场诚信问题依然突出、民企特别是在宁夏注册成长起来的民企不平等待遇等问题。
“建议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将政府部门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把‘平等保护’理念贯穿到各个环节,将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从民商领域拓展到刑事领域再到行政诉讼领域,保证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真正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落到实处。”
“建立公平的经营环境。政府及各部门对待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小微企业和规模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分彼此。”
……
会上,大家开门见山,围绕会议主题交流发言,认真梳理了我区政务服务跨部门层级协调不够、市场诚信问题依然突出等问题,并提出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打造亲商安商环境等建议。
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在会上强调,要看到我区在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站在时代发展角度正确理解依法行政,为优化营商环境献智献力。要处理好“保护”与“竞争”的关系,在招投标环节把好企业资质关,引导小微企业与大企业、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公平竞争。要围绕建立动态清账监督机制,提出可行建议,杜绝政府欠账现象,企业要正确看待“功”与“过”的关系,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守住底线,坚持依法办事,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