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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上百立方米破坏防风林带

永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引导涉案人员补植复绿

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永宁县望远镇永清村和板桥村共三处林木进行采伐。近日,经永宁县法院主持调解,犯罪嫌疑人刘某共赔付补植复绿费13443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9年10月28日,非法采伐永宁县望远镇永清村三组民生渠边活速生杨25株;2019年12月9日,非法采伐永宁县望远镇板桥村六组村庄西侧林带新疆杨22株,柳树1株;2020年3月13日,非法采伐永宁县板桥村六组柴场南侧林带新疆杨26株。三处砍伐林木73棵,经鉴定涉案木材蓄积量共计102.733立方米,数量巨大。永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线索后,迅速立案,并在全国报刊中进行公告。经上级检察院批复同意后,于2020年9月4日依法向永宁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犯罪嫌疑人刘某滥伐林木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农田林网参差不齐,减弱了农田林网防风固沙的作用,又削弱了农田林网防止干热风对农作物的保护,使周边环境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该案经永宁县公安局移送至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永宁检察院公诉部门将该线索将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犯罪嫌疑人赔付的补植复绿费已由永宁县检察院转移支付至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专用账户,用于专门补栽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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