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近日,吴忠市召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会议。
会上,吴忠市税务局、利通区委、红寺堡区第三中学、青铜峡市裕民街道怡园社区、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同心县兴隆乡6个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示范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会议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100个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书面通报了全市第二届“石榴籽”杯民族团结征文评选结果和民族团结短视频评选活动结果。
坚决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是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吴忠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所在,是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愿望所向,近年来,吴忠市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奠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好基础,探索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好经验,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好模式,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好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吴忠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
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为抓手,吴忠市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自治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体现吴忠担当、作出吴忠贡献,使吴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走在全区、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