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11月25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2020年第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自治区领导关于扫黑除恶讲话精神,听取司法厅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长效常治“四清单”任务及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研究审议《全国扫黑办领导2020年分片调研反映问题汇总及整改分工》涉及司法行政方面问题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专项斗争常态化“六建”任务。
据了解,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将紧紧围绕相关目标深挖整治,对照“长效常治”任务清单确定的相关制度机制,逐一对账销号,对于已建立的要在提升质效上深化细化,确保推出的制度机制务实管用、便于操作,形成管根本、利长远、可复制制度体系。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健全完善奖励举报制度,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注重在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宁夏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深度、持久打击,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同时,围绕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通过实施定期、机动特派和精准督导等形式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并将扫黑除恶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健全激励和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