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网红带货、直播带货如火如荼,其爆发式发展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观看人数、销售数据“注水”,虚假宣传等,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问题也时有发生。而最新的事件,则是网红辛巴和职业打假人王海的对峙。
王海指控辛巴所售即食燕窝产品“就是糖水”;辛巴方否认指控,称其是按销售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直播推广,目前已将产品送检,若消费者不满,可申请退款退货,自己会全力帮助维权。
双方的争执,将公众目光再次聚焦到了燕窝功效的争议上。加之辛巴这类热门主播陷于其中,事情便更加复杂且具戏剧性。
事实上,当主播为自己的店导流时,承载的是销售者角色。据有关法规,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修理、更换、退货、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等。受害人可向生产者索赔,也可向销售者索赔。
如果主播是引流到其他店铺,其担任的便是广告代言人角色。回应中,辛巴也强调其不涉及采购,只是广告代言。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播中产出了归属于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商主播需按照《广告法》规定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与义务。其责任明显要小一些,但也是明确的,需履行审查义务,保留产品生产者的官方证明文件。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燕窝产品有没有标准呢?答案是“有”。首先是食品生产许可。辛巴卖的燕窝产品,只要印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便可认为是合格食品。
另一个则是行业标准。中国是燕窝消费大国,但目前并未出台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资参考的,是燕窝专家委员会于2018年发布的《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即食燕窝团体标准》。按此标准,辛巴带货的燕窝不达标,但该标准并非强制标准,不影响其法律意义上合格。所以,广告代言人只审核行政许可,就会入这个坑。
其实,在很多类似事件中,直播只是一系列问题最终的显现场所,并非问题的发生场所,也不是问题的原因所在。因此,在讨论相关问题时,还是应理性追寻其起点,才能根本解决问题,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