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司法厅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目标任务和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司法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措施》明确,该厅将强化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监狱三大现场、戒毒四大现场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消杀工作。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统筹做好警力、床位、隔离场所准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对监狱戒毒医护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教育,适时进行监测预警、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演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实行隔离封闭式管理。同时,持续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将监狱戒毒场所纳入属地疫情防控范畴。并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政治督查、履责督查和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补齐短板漏洞,提升防控质量,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疫情反弹,抓紧抓细抓实今冬明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