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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社“15条”措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 1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充分运用人社政策支持全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我区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等重点产业发展,助力我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意见》从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产业人才、积极搭建重点产业发展人才载体、落实重点产业领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倾斜政策、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产业人才、健全完善产业人才评价机制、持续优化产业人才发展环境、着力培养大批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支持力度、加大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支持力度、加大重点产业领域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支持重点产业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综合运用就业和失业保险政策保障重点产业企业用工、做好重点产业企业用工服务15个方面提出措施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意见》明确,我区鼓励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3年,支持9个中南部县区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在读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资助。对全日制博士、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到企业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贴,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贴,可连续补贴5年。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帮助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对引进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每年在重点产业遴选建设人才小高地,每个给予50万元左右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落实重点产业领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实行“绿色通道”办理招聘手续。

在培育本土人才增强重点产业发展后劲方面,对入选院士后备人才的给予500万元专项资助。实施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专项培养计划,采取单独分配选拔名额、业绩突出破格选拔等方式,加快储备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给予6万元、1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围绕自治区重大产业,对其衍生出的新兴职业领域增设相应职称系列的专业类别。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专项补贴。对技能竞赛项目集训基地给予一定的项目补贴。

《意见》明确,支持鼓励创业助力重点产业发展,对个人在重点产业领域创业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全额贴息。积极开展重点产业领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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