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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专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四)

四是深刻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根本方向,宗教中国化是正确途径。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政党的消亡还要久远。同时,宗教要长期生存、发展,必须与所处的社会相适应。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佛教于东汉从印度传入我国,在我国传播发展近两千年,伊斯兰教从唐代开始传入,在我国传播发展也有一千多年,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长期的中国化过程中,宗教的某些教理教义、思想和艺术,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自”爱国运动和革新运动,我国各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我国宗教同我国文化和国情特点相融合,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宗教界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引导各宗教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遏制境外宗教极端思想影响。推进宗教中国化,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宗教中国化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尊重宗教规律和宗教信仰的基础上进行正确引导,因时因地因教制宜地推进,防止操之过急、急功近利。要增强宗教界的主动性,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在宗教中国化道路上不断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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