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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看诊需谨慎 非法行医要严打

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11月9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获悉,近期非法行医案件频发,仅今年10月,该院就受理3件非法行医案,其中一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兴庆区法院判决,其余2件均在审查起诉环节。

2014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在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一出租房开设诊所进行非法行医活动。2014年1月19日、2016年11月28日银川市兴庆区卫生监督所对其进行两次行政处罚。2017年4月17日王某某更换行医地点再次非法行医。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刑事拘留,兴庆区检察院于2020年10月依法提起公诉,兴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的同时,提醒人民群众也应注意提高警惕,切勿大意贪图便宜就近“小诊所”治疗,一时疏忽可能危及生命健康,谨记一定要到有正规资格资质的诊所、卫生服务站、医院就医、看诊,同时在发现非法行医行为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切实保障生命健康安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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