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11月6日下午,银川市兴庆区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姬水柱、于荣磊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荣磊于2013年9月注册成立“银川市兴庆区李漫漫凉皮加工店”,为使凉皮色泽鲜艳、口感劲道且不易变质,其在生产凉皮过程中非法添加工业原料硼砂。2018年3月,于荣磊将该凉皮加工店转让给表哥姬水柱,同时向姬水柱其传授添加硼砂的方法,并带其前往某化工店购买硼砂。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姬水柱在生产凉皮的过程中非法添加硼砂,并向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多家个体凉皮店批发销售。2018年10月4日、11月14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抽样检查中,先后从姬水柱销售给金凤区某小吃店的凉皮中检测出化学物质硼酸。2019年12月11日,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在姬水柱经营的凉皮加工店内现场查扣生产未销售的凉皮6.4公斤,非食用物质硼砂28.4公斤。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现场旁听了案件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