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姐,救助金我们收到了。千言万语我不知怎么说才好,真的谢谢你们检察官!”日前,马某激动地打电话向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检察官致谢。
2018年9月22日凌晨,被害人杨某乘坐其妻哥马某驾驶的车辆回家途中,因马某驾驶不当,车辆失控与路口南侧民居住宅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使杨某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经过审理,2019年8月4日,法院判决马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赔偿杨某父母及3个子女各项损失89万余元。金凤区检察院在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得知该案件情况,经走访调查发现,尽管法院判决民事赔偿80余万元,但因马某家境贫穷且在事故中身受重伤没有赔偿能力,杨某亲属没有得到分文赔偿。
该院审查后认为,杨某因受到犯罪侵害死亡,依靠杨某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3个未成年子女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和条件,依职权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获知杨某家中还有拆迁补助款未发放,主动联合金凤区政法委协调良田镇政府,优先给杨某家发放拆迁款。
金凤区检察院积极深化实施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开通快速办理绿色通道,主动融入、自觉服务大局,坚持以救急帮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积极主动多方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21人,救助未成年人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已发放救助金23.9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