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浙江青年来支宁

刘天明

1959年1月12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派政府副主席马玉槐赴浙协商接受安置浙江支边人员之事,经宁夏、浙江两省区商定,从1959年开始,5年内从浙江省动员30万名青年支援宁夏建设。随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置来宁建设人员委员会成立,马玉槐任主任,民政厅厅长刘震寰任副主任。安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厅,川区的中卫、中宁、吴忠、金积、宁朔(青铜峡)、灵武、永宁、银川、贺兰、平罗、惠农11县市建立了安置委员会及办公室,有一名副县(市)长主管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中央决定和两省区协议,浙江省陆续动员了一批思想进步、有文化、有技术的男女青年来宁参加建设。5月4日,首批浙江支边人员(俗称浙江青年)乘专列来到宁夏。之后陆续分批来宁,1959年来宁50000余人,1960年来宁40000余人,两年共接收安置浙江支边人员96793人(内含家属17126人),男女比例大致相等,平均年岭不足21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有21000余人,占总人数22%。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安置工作,事前多次开会研究,各市、县都认真进行准备。自治区各级政府根据“以农为主”“分别归口”和“大分散、小集中”的安置原则进行安置。浙江支边人员中安置到11个县市农村建立873个安置点(即浙江青年队)。实行在人民公社领导下“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的50175人;安置到10个自治区国营农牧场当职工的35118人;原系国家干部和职工的对口安排在国家机关、工业、交通、教育、卫生、水利、文化等部门的11500人。据统计,各县市从当地公社划拨出12万亩基本农田,使安置农村的浙江支宁人员均有2.7亩农田耕种,并调拨出生畜4900多头,各种农具600件及一批生产中所需的种子和化肥。从东北、上海等地调运了8000多立方米木材,17000多平方米玻璃,新建了一批房屋,各安置地区又动员农民腾出了2万余间房屋,以供支边人员居住。各安置地社队还将划拨给安置点的土地进行了翻耕,并代种了小麦。自治区拨出专款,作为支边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5元,家属每月10元,以解决浙江支边人员刚来时的生活困难。自治区财政拨出安置经费,按每人平均400元开支,用于安置当年浙江支边人员生产补助(农具、耕畜)、生活补助和维修房屋。这些准备工作为浙江支边人员在宁夏安家落户,迅速投入生产建设,创造了一些必要的物质条件。

1960年,宁夏连年受灾,经济困难,城乡群众皆进入“低标准,瓜菜代”生活阶段,这对刚刚来宁毫无积累的支边人员来说,生活更加困难。一些支边人员曾发生了浮肿、干瘦病。许多浙江支边人员变卖了衣物,作为路费返回浙江或外流新疆、青海等地。尤其宁夏错误开展了“反坏人坏事”“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运动中,错捕、错判一些浙江支边人员,加上生活困难等因素,曾发生非正常死亡1300余人。“双反”事件在这些支边人员中产生了恐惧心理,思想更加波动不安,促使浙江支边人员大批返籍外流,截至1961年6月,浙江支边人返籍外流达8万余人,占浙江支边人数的84%,其中安置在农村人民公社的返籍外流48000余人,占安置农村人数的96%;安置国营农牧场的返籍外流28000多人,占60%;安置工矿企业单位的返籍外流5000多人,占49%。其中包括经单位批准资助路费,返籍探亲未归的3万余人。截至1963年,浙江支边人员留在宁夏的不足1万人。宁夏难以留住移民,浙江、宁夏两省区中止了从浙江迁移青年的计划。

--> 2020-10-19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25423.html 1 浙江青年来支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