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 蕾
受理案件501件,办结案件3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71.14万元,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723余人次……这是2019年至今年上半年,固原市泾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交出的一张承载着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成绩单。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日前,泾源县政协副主席马占宏组织部分委员,在该县司法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看、查、问等形式,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协商调研。在调研结束后召开的协商座谈会上,大家结合实际,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出发,积极提出具体建议,呼吁做到“有援能援”“应援尽援”“有援可信”。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目前有工作人员1名,有‘1+1’法律援助律师1人,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服务所1个。”协商座谈会上,泾源县政协委员李万明说,虽然全县99个行政村(社区)都配备了法律顾问,各村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从线下咨询解答到线上引导化解并重、从全覆盖向有效全覆盖提升。但调研发现,泾源县法律服务人才紧缺,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较大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有一定的差距。“建议尝试聘请外地专职律师,引导刚取得司法资格的法律专业人员到本地注册,在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基础上,承担一部分法律援助责任,以满足目前泾源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专职人员的需求。同时吸收和接纳一部分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争取上级法律援助机构相邻各县市对泾源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李万明说。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也妨碍了应援尽援目标的实现。”泾源县政协委员马义红表示,目前《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每年对每个村(社区)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但泾源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没能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服务、回访工作落实不到位。马义红认为,破解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瓶颈,首先要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落实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委员们建议,要科学、规范确定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设置,按照全县符合法援条件的人口比例确定一定数额的人员编制,从根本上解决泾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设置不规范和不合理的问题。比如: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在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解决乡镇法律服务站空架子的问题,改变因缺专职人员制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对法律援助的宣传重视不够,也会影响到“有援可信”目标的达成。泾源县政协委员陈宝说:“切实解决弱势群体不懂打官司、不敢打官司、不会打官司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实现上下联动,创新法律援助的宣传形式,通过学校扩大宣传渠道,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援助宣传,带动其家庭成员了解法律援助。”他还建议要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以案释法,以案促宣,加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树立法律援助扶危济困的正面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实现口碑相传。
两个小时的座谈会在委员们的精彩建言中结束。“座谈会参与面广、开放性强,通过平等协商增进了共识,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精神内核,是政协协商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会议结束时,泾源县政协委员、泾源县司法局局长吴志建说,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协商调研活动,凝聚共识,打造连接百姓心灵的桥梁,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公平正义的阳光。